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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建筑对消防用电负荷等级的要求是什么
(1)高层建筑属于一类建筑的消防用电应为一级负荷,属于二类建筑的消防用电应
为二级负荷;
(2)建筑高度超过 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库房,其消防用电设备应按一级负荷
供电;
(3)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 30L/s 的工厂、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 35L/s 的易燃
材料堆场、 甲类和乙类液体储罐或储罐区、 可燃气体储罐或储罐区, 超过 1500 个座位的影
剧院、超过 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每层面积超过 3000 m2的百货楼、展览楼和室外消防用
水量超过 25L/s 的其他公共建筑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4)除以上规定外的民用建筑物、储罐(区)和露天堆场等的消防用电设备,可采用三级
负荷供电。
引用 最新各类负荷分级明细表(含人防负荷分级)
2009-07-14 23:13:19| 分类: 默认分类 |字号 订阅
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