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实施《合肥市地下建(构)筑物抗浮设防管理规定》的通知
合建〔 2011〕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合肥市地下建(构)筑物抗浮设计与施工,防止出现地下建(构)筑物
上浮、开裂等工程质量事故, 针对当前我市地下建 (构)筑物抗浮设计与施工现状,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与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开展了相关科研工作, 并编制
了《合肥市地下建(构)筑物抗浮设防管理规定》 。我委对该规定进行了公开征求
意见并组织专家审查,现予以公布实施。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合肥市地下建(构)筑物抗浮设防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肥市地下建(构)筑物设计与施工,防止出现地下建(构)
筑物上浮、开裂等工程质量事故,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合肥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地
下建(构)筑物的抗浮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