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司行政人事基本制度 1
证照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证照的范围
公司证照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贷款
证等。
第二条 证照保管和管理部门
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贷款证等由
财务部统一集中保管和管理。
第三条 证照的年检、换证
1. 所有证照必须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公布的年检、换证时间在规定的时间
内完成。
2. 年检、换证由证照保管部门负责,外联部门协助。
第四条 证照的使用规定
1.证照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及公司规定,严禁外借。
2.证照原件原则上不得带出公司,如遇特殊情况需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
并在办好借用手续后方可借出,用后及时归还。
3.证照复印件的使用: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
印证照,并在证照复印件上注明用途(如仅作 ***** 使用字样)。
第五条 未经批准,证照保管人及使用人一律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