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办公生活用电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地面办公、生活用电管理,实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
划用电,保障矿区生活的正常进行,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地面生活用电管
理规定如下:
(一)办公楼、单身楼用电管理:
1、办公楼、单身楼宿舍及队部办公室,禁止用常明电,禁止长明灯,禁止
使用电暖气、电炉子等,做到人走电停,否则发现一次罚款 100元 ,并对违规使
用的电器没收。
2、室内禁止乱拉线,除电褥子、电视机、饮水机、插座、灯、开关外,禁
止有其它电器用品,否则发现一次罚款 50元。
3、各用电设施要完好,刀闸盖齐全,保险严禁压铜丝,电源线不得有明接
头和破皮,并且要按规定固定在墙上,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 20元。
4、用电设施损坏费用自理,作业队由电工负责更换。
5、使用电脑的单位在人离开电脑时必须停机。下班后电脑的电源必须将插
头拨下,禁止电脑主机或显示器带电。检查发现下班后电脑没有按要求停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