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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消纳)核准办事指南
一、办理对象
本市范围内,提供消纳场的产权单位、经营单位和个人以及回填工地的建
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消纳场类(长期、临时)和建设工地回填
类。(根据市区审批权限分工,市本级负责审批长期消纳场;区负责审批辖区内
的临时消纳场和建设工地回填)
二、办理条件
1.具备国土房管、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林业园林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土
地使用或者平整场地的文件;
2.具备核算建筑废弃物消纳量的相关资料;
3.具备消纳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消纳场运营管理方案、封场绿化方
案、复垦或者平整设计方案;
4.具备符合规定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以及排水、消防
等设施的证明文件;
5.消纳场地出口设置符合相关标准的洗车槽、车辆冲洗设备、沉淀池以及
道路硬化设施的证明文件,或者因施工条件限制不能设置前述设施的替代保洁
方案;
6.具备建筑废弃物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