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通知
建城[ 1993]78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 (建设厅 )、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深
圳市城管办: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 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 第九条的授权,
参照各地城市绿化指标现状及发展情况, 我部制定了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现
印发给你们, 请在今后编制、 修改城市绿化规划和安排城市绿化建设工作中按照执行。 执行
中的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城建司。
附件: 1.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2.《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说
明。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第一条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九条的授权,为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提高城市绿
化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绿化规划指标包括人均公共绿地面 积、城市绿化覆盖率和城市
绿地率。
第三条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