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平面与纵断面设计 热 ★★★
浏览: 809 更新时间: 2010-5-26 10:04:21
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
一、道路平面位置应按城市总体规划道路网布设。
二、道路平面线形应与地形、地质、水文等结合,并符合各级道路的技术指标。
三、道路平面设计应处理好直线与平曲线的衔接,合理地设置缓和曲线、超高、加宽等。
四、道路平面设计应根据道路等级合理地设置交叉口、沿线建筑物出入口、停车场出入口、分隔带断口、公共交通停
靠站位置等。
五、平面线形标准需分期实施时,应满足近期使用要求,兼顾远期发展,减少废弃工程。
第5.1.2条 直线、平曲线的布设与连接宜符合下列规定:
一、计算行车速度大于或等于60km /h时,直线长度宜满足下列要求:
1.同向曲线间的最小直线长度(m)宜大于或等于计算行车速度(km /h)数值的六倍。
2.反向曲线间的最小直线长度(m)宜大于或等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