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原材料、配合比、制备及运输
4.1 一般规定
4.1.1 大体积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除应符合工程设计所规定的强度等级、耐久性、抗渗性、
体积稳定性等要求外, 尚应符合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工艺特性的要求, 并应符合合理使用材料、
降低混凝土绝热温升值的要求。
4.1.2 大体积混凝土的制备和运输, 除应符合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外, 尚应根据预拌
混凝土供应运输距离、 运输设备、 供应能力、 材料批次、 环境温度等调整预拌混凝土的有关
参数。
4.2 原材料
4.2.1 配制大体积混凝土所用水泥的选择及其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用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 175 的有关规定, 当采用其他品
种时,其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应选用中、低热硅酸盐水泥或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所用水泥其 3d
水化热不宜大于 240KJ/㎏, 7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