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集团公司基建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
作质量,依据国家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现行基本建设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坚持科学的发展观,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坚持统一规划、
归口对外、分工协作、高效管理,不断提高集团公司发展能力、盈利能力和国际
竞争能力。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项目是指火电、水电、天然气发电、核电、风
电及新能源发电等新建、扩建和限上技术改造项目。
第四条 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向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方
向发展,以提高投资效益,推进项目顺利进行。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分支机构,省发电公司、上市公司,直属企
业、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开展前期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 集团公司积极开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