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大山村地块)水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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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给排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 电气工程监理细则
依 据《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 — 2001)、《建筑电气
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 2002)和《大山村工程》电施
及水施图,制定本细则。
1. 基本规定
1.1 安装电工、焊工、电气调试人员按有关要求,应持证上岗;
安装和调试用多类计量器具,应 检定合格,使 用时在有效期
内。
1.2 接地和接零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 PE)或 接零( PEN)干 线
相连,不得串联连接。
1.3 照明灯具及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3.1 查验合格证。
1.3.2 外观检查:灯具涂层完整、无损伤,附件 齐全。
1.3.3 对成套 灯具的绝缘电阻,内部接线等性能进行现场抽
样检测 。灯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 2MΩ,内部接线
为铜芯 绝缘电线,芯线截面积不小于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