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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石化公司 2015年度工程预结算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预结算
行为,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依据《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黑
建造价〔 2010〕5号)文件、《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中油
计字〔 2015〕12 号)文件以及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工程预结算
的相关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已批复概算的工程项目按照集团公司批复概算时的
标准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新建、改扩建、安全生产维护费
用项目。
第二章 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四条 计价标准
(一)安装工程执行中石油《炼油化工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
项目划分细则》、《石油建设工程量清单招标规则 (A版)》(石油计
字〔 2002〕65号)。
(二)建筑工程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及《黑龙江省执行 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