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石、磨光花岗石饰面作业指导书
1 适用范围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的室内外墙面、柱面和门窗套粘贴
大理石、磨光花岗石饰面板工程。
2 作业准备
2.1材料准备
2.1.1 水泥 32.5 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应有出厂证明、试验单,若出
厂超过三个月应按试验结果使用。
2.1.2 白水泥: 32.5 级白水泥。
2.1.3 砂子:粗砂或中砂,用前过筛,其他应符合规范的质量控制与检
验标准。
2.1.4 大理石、磨光花岗石:按照设计图纸要求的规格、颜色等备料。
但表面不得有隐伤、风化等缺陷。不宜用易褪色的材料包装。
2.1.5 其他材料:如熟石膏、铜丝或镀锌铅丝、铅皮、硬塑料板条、配套挂
件;尚应配备适量与大理石或磨光花岗石等颜色接近的各种石渣和矿物颜
料;胶和填塞饰面板缝隙的专用塑料软管等。
2.2主要机具
2.2.1 石材切割机、手提石材切割机、角磨机、电锤、手电钻、电焊
机、磅秤、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