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 则
1 、为实现研究生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
案法》及国家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凡我校在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档案由研究生院负责接收,档案馆
负责保管、查阅、借阅、转递,并做好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第二条 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
1 、高中阶段档案: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入党入团材料、高考报名材料、
高中毕业会考材料、奖励材料和处分材料。
2 、大学阶段档案:大学入学登记表、大学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授予
学位材料、入党、入团材料、体检表、奖励材料和处分材料。
3 、工作单位档案:职称、职级评定证书、奖励材料和处分材料等。
4 、硕士研究生阶段档案: 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材料、 研究生入学登记表、
研究生毕业登记表、硕士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