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交底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1条 为规范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操作行为消除不安全因素,明确安全
生产技术交底的要求和责任使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T77-2003等法规、标准,结
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 2条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下称安全交底 )是指每项工程实施前负责项目管理
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防护措施、作业标准、注意事项、操作规
程、四新技术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安全管理和施工设施设备、机
械机具的拆装和使用以及违章操作的危害等内容向施工作业班组、施工人员详细说
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的制度。
第 3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所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第二章 安全交底职责、内容与程序
第 4条 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总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组
织实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