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和生产安全,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项目经理、总工是项目部安全保卫
工作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项目
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第三条 项目部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
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三条 项目部设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保卫环保工作。及时检查制止配属队伍
的“三违”现象等违反规定的问题; 配属队伍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保卫责任人,
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第五条 经常对全体员工及配属队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 “先
培训,后上岗 ”的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第六条 安全环保工作要负责任,要敢抓敢管,不能无原则放任迁就。
第七条 落实防火措施:
1. 办公室、仓库和宿舍楼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