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 目的
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 增强事故防
范和应急处理能力,避免事故发生,确保操作者的人身安全,工地除
了应按规定配备好安全设施及安全装备外, 还须在作业和开工前对施
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二.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与范围
2.1 安全技术交底要根据相关作业的现场环境、施工条件、施
工方法、劳力组合、使用的机械设备、作业点设施、材料、构件的安
全特点要求进行。
2.2 所有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都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3 凡涉及禁火区动火,高处焊割、高处作业,垂直主体交叉
作业,高、重、大型设备拆装、高压线路跨越、潮湿区用电、防爆、
有害有毒环境作业等特殊情况,必须另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
2.4 凡涉及新设备、新材料使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以及
有特殊要求的作业,都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
三. 安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