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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润鸿福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鸿福煤矿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工作职能,健全和完善安委会现行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安委会研究部署、
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促进鸿福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
发展,按照晋华煤业通字 005号《关于成立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
产委员会的通知》精神,结合鸿福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鸿福煤矿安委会的组成
一、组织机构
安 委会主 任:韦德胜
安委会副主任:韩小增、王祖继、杨奎士、李俊明、李超、秦卫山
张会军、王 辉
安 委会成 员:白 金、赵东升、李鹏国、王雁宁、吴 琼、高平顺
魏 振、李 军
安委会成员单位:由全矿各职能科室及二级单位组成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办 公室主 任:王 皂
二、鸿福煤矿安委会成员因工作调整需要变更时,由本人向安委会提出申
请,经安委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