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2007 年 12月 20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16年 1月 20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山
西省煤炭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2016年 12月 8 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 )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特别规定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安全生产
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