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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是
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所提出的总的要求和原则。 2002 年 11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的《安全生产法》中,又对这个方针进一步予以
明确。安全生产基本方针主要体现两个含义:在生产经营活动
中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安全生产必须强调预防为主。
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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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
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的范围
特种作业包括: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等。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司机、司索工、安全
与维修工等。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含 2米以上登高、 拆除、维修工等。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含承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