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科科长安全生产职责
在安全生产副矿长和总工程师领导下,领导安全生产科负责矿井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生产作业计划、 工程质量标准《作业规程》及技术安全措施的建立、 编制、
贯彻、落实、实施监督检查。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和煤炭工业科技方针、 政
策、法规、法令、规程及矿发布的命令、决定、规定、通知、办法等。
2、参加矿井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措施的会审。 参加矿井各项新建、 扩
建、大修工程的竣工验收和报废工程的审定。
3、参与编制矿井生产建设的长远规划,负责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安全生
产工作计划,提出完成计划的技术安全组织措施方案, 并认真贯彻执行。 保证采
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帮助采掘队搞好正规循环作业,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4、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工程进度、采掘接替和施工质量等情况。对不合设计要
求、工程质量低和违背技术要求的施工, 及时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