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评比、考核制度
第一条 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负全部责任。汇景新城工程均应按照市文明施工工地标
准进行管理,施工单位应按照此规定完成施工管理活动。
2.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措施与办法,严格按照合同及安全生产与文明施
工的措施与办法认真完成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工作,并报监理单位及甲方工程师审核。
3.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 、成品、半成品
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4.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
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 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
夜间照明。
5.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
施工机械进场的须经过安全检查, 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 施工机械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