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实现安全生产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范围
办法适用于分区管理层、 作业队班组、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的考核。
第三条 考核机构
分区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 由分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
成,负责对分区领导、各系统业务部门、作业层进行考核。考核小组
办公室设在分区安质部,负责分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具体事务。
第四条 考核内容
1、分区管理层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为过程 +结果综合考核。既考核
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又考核安全管理效果。
2、分区作业层考核主要注重结果考核,在内部承包合同、分包
合同中给予规定,并在每月的结算中予以体现,进行考核,不再作单
独考核。
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参考附表执行。
第五条 考核程序
分区管理层、作业层考核每月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