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电压”的讨论意见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赵国
<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2年 10月 8
日颁布)桥架型起重机部分第 6.4.8 条便携式控制装置规定 ,采用便携式控
制站 (或手电门 )时,按钮盘按钮的控制电源必须采用安全特低电压 ;
第 6.5 条规定 ,可移动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应超过 36V.
第 6.7.2 条采用 TT接地系统时 , 起重机金属结构的接地电阻与漏电保
护器动作电流的乘积不大于 50V.
和<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 >一样 ,国内的其他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杂志、刊
物、技术资料都出现过名词术语“ 安全电压”。多大的电压值为“安全电
压”?是 36V还是 50V?如何取得 ? “安全电压”接不接地 ? “安全电压”的
电路要不要采取直接接触防护?大家的认识和理解都不相同。下面笔者谈
谈自己对“安全电压”的看法,并提出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