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工作责任及考核奖惩制度
一 . 奖罚办法
1 监理部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每周三进行一次
安全文明施工例行检查,并在每周四监理例会上进行综合考评。
2 监理部按照奖罚不是目的,是为了达到本工程各项安全、文明施
工目标而采取的经济奖罚手段,促使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化、标
准化,因此:将本工程的奖罚标准定为下限 50元至上限 500元。
3 奖罚应以重事实、重证据为原则,以理服人,并达到责任者受到
充分的教育、宣贯他人,整体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意识。
4 根据有奖有罚、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处罚的金额建立台帐,用在
阶段性考评中,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工程资料有显著
提高的集体 (或个人 )给予重奖,对屡教不改、且有抵触行为者给
予重罚直至清除出场。
5 对于总监、业主项目部代表、项目经理等因违反本制度奖罚标准
第一条所处罚的余额,用于本工程协调、沟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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