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发布时间: 2004-8-12 17:51:31
安全质量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电三一安( 2002)15 号 ]
一、安全质量考核奖惩
1.1 段对各项目部的安全质量考核实行记分制,具体考核记分标准按电三一经 [2002]09
号“关于公布《三公司一段内部施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的有关内容办理。在扣分、
加分的同时执行以下规定。
1.2 根据段效益情况,如实现季度安全生产,对未发生任何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发放季度
安全奖。
1.3 作业队、车间、班组在进行生产活动前,必须根据施工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的制度
措施,凡未制定安全质量制度措施的按额免发安全奖(不补发)。
1.4 安全质量保证书、安全园地每年初、新工程开工从事生产活动前重新制订,未制订
者按额免发安全质量奖。
1.5 在施工(生产)活动中,未认真执行质量挂牌制度,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