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函
项目编号: AH-H2009367(重新采购)
本中心接受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一批货物,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 (原则上在本中心注册登记且有中标或成交记录) 可就以下采购清
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 2009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3:00 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
报价(单价、总价) 。各包单独报价、单独封闭,不接受分品目报价。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 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
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 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货。
6、本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 “合同条款” 和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