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质量强省战略,鼓励水利
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的社
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结合本省水利工程建设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评选以工程质量为主,兼顾工程建设管理、工程效益和工程
环境、社会影响等因素,是我省水利行业工程建设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第三条 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每 2 年评选一次,并从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
参评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和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四条 凡在我省境内建设的水利工程项目,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已
经竣工验收,具备申报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
第五条 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