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已经 2016年 4月 15日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6年 7
月 1日起施行。
局长 杨焕宁
2016年 6月 3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
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办发〔 2013〕101号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的编制、评审、公布、
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
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