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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定型组合钢模板施工工艺
5.1 一般规定
5.1.1 本章主要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现浇框架、 剪力墙结构及钢筋混凝土结构
构筑物定型组合钢模板安装与拆除。
5.1.2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
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5.1.3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刚度和稳定性, 能可靠地承受浇筑
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5.1.3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 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
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5.1.4 模板同一条拼缝上的 U 形卡不宜朝同一方向卡紧。
5.1.5 墙两侧模板的对拉螺栓应平直相对, 穿插螺栓时不得斜拉硬顶, 严禁用电、
气焊灼孔。
5.1.6 钢楞宜用整根杆件,接头应错开位置,搭接长度不应少于 200mm 。
5.1.7 梁和楼板模板的支柱设在土壤地面时, 应将地面事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