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
章
对分包商的管理配合和协调措
施
第1节 分包商的管理、协调与配合措施
1、分包商管理
(1)严格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符合法律程序和行业
制度的方式选取合格的分包商。
(2)优先选取公司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作为本工程的分包
商。如确需选用合格分包商名录外企业的,将履行我公司的分包商审核
制度,确保不因分包商的选取失误而给工程施工带来影响。
(3)贯彻分包商报审制度。在分包商进场施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或业
主代表报送有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在得到认可后,方可正式
签订分包合同和组织进场施工。
(4)注重对分包商审核和评价的连续性,每季度组织一次有项目部领
导班子成员和公司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对分包商的评价活动。
(5)对有不合格倾向的分包商,将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予以责任的明确和行为的纠正。
(6)如因为分包商原因造成工程建设负面影响的,除确认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