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拉绞车安全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一、项目说明
本措施适用于蒋庄煤矿使用对拉绞车的采区轨道上下山。 由于我矿采区巷道走向起伏变
化,使用对拉绞车的地点较多, 为确保安全运输, 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各单位有关人员
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二、安全规定
1、对拉绞车的型号、钢丝绳直径、基础形式必须相同。
2、斜巷倾角在 10°或 10°以下允许使用对拉绞车; 局部有 11°-15°的斜巷且长度
不超过 100米的允许使用对拉绞车;倾角局部超过 15°的上下山严禁使用对拉绞车。
3、对拉绞车之间的距离严禁超过滚筒的容绳量。
4、对拉车之间严禁设置车场,严禁弯道提升。
5、对拉绞车两端车场的开口距上变坡点的距离分别大于绞车提升的过卷距离。
6、对拉绞车提升范围内的上下车场、 甩车场、中间通道口应设声光报警装置, 悬挂“行
车不行人”牌。
7、运输斜巷各安全保护设施、声光信号、警示牌必须齐全、灵敏、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