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
(一般工业企业)
申 请 单 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申 请 日 期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制
填 表 说 明
1、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填表企业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书一律用钢笔 /签字笔或电脑打印,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3、填写附表时如空间不够,可自行附页;
4、申请书封面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5、该表一式四份(企业公章复印无效) ,省环保厅、申报企业所在设区市环保局、县(市、区)环保局、申报企
业各留存一份。
企业承诺
1.本企业提供的报告材料内容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情况,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和《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 (试行)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章的管理规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通讯地址 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