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达项目投资计划的办理流程
(对口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发改委)
一、提出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中应包括:项目建设必要性、主要内容及建
设规模、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等内容。编制完成后,项目单
位以《关于报送 **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函) 》为题行文,向发
改委报送项目建议书。发改委将据此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报
送市领导审定。审查意见经市领导同意后,发改委将批复项
目建议书,该项目正式立项。
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初步方案
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选择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单
位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同时,办理规划选址意见、土地预
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等三项部门意见。以上内容齐备后,
以《关于报送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函)》为题行文,
向发改委报送可研报告。
三、编制初步设计和概算
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依法确定具有相应资质
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