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返还的时间有什么法律依据
中顾网律师解答:
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管理办法》第 36条和第 37条中,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进行了
明确的规定 ,但对履约保证金收取与管理没有任何规定 ,政府采购中心具体操作的时候也没有统一标准。
一、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
所谓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大型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或者拍卖,为了防止各种不确定
性和风险以及考察中标单位有没有实力完成此采购项目的一种程序,属于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
的措施,具有控制合同有效执行与风险防范的功能。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一般规定,中标的投标人需要提
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它是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招标
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制度是《招标投标法》为确保工程质量
和工期所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