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考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 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 、监理施工
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
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 。
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 (以下简
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
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
诺时限为 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书》的,由发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