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需要向监理报审的资料
1. 开工前,施工图纸交底和会审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后要整理填写会议纪要,
经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各方会签后,方可施工。
2.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在施工单位自审手续齐全的基础上 (即有编制人,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签名和施工单位公审)由施工单位填写 A2《施工组织设
计(方案)报审表》报监理单位。
3. 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
不得随意改动,需要改动时,须重新报审。
4. 总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应报送 A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
有关资料。
其中包括:
① 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
② 分包单位的业绩。
③ 分包单位的内容和范围。
④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 测量放线成果要报审,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