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开工审批程序
1 总则
1.1 本程序明确了工程项目建设中 , 对各单位 (分部、分项 )工程开工申请程序 , 以及
开工必备的要求。
1.2 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开工申请可以按单位工程 , 也可按分项或分部申请 , 还可以按
专业或工序申请 , 具体需视施工进度及实际情况而定。
2 开工条件
2.1 单位 ( 分部、分项 ) 工程开工之前,施工承包商应准备以下书面材料供项目监理
工程师和工程部审核 :
2.1.1 施工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
2.1.2 项目分包单位通过资质审查;
2.1.3 编制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指导书;
2.1.4 提供人员、机具到场情况;
2.1.5 提供材料、设备到场情况及材料试验报告;
2.2 单位 (分部、分项 )工程开工之前,还应完成以下工作 :
2.2.1 施工图纸满足开工要求 , 并经过会审和确认;
2.2.2 施工组织设计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