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 1 页 共 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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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各级人员生产责任制度
一、项目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适用的国家、行业、地方、上级主管单位有
关建筑工程质量、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应遵守的
要求。
2、根据公司质量、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目标和指标,
结合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 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 建立并
完成所承建工程项目的目标和指标。
3、负责所承建工程的施工组织、 管理、监督及成本核算工
作,承担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指标, 并按各业务系统的要求
完成各项业务工作。
4、向所承建工程的专业分包方、 劳务分包方、 进入现场的
供方、顾客及其他相关方人员,传达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
安全等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并监督其遵照实施。
5、参与对供方、专业分包方、劳务分包方的选择、评价和
必要时的再评价, 参与所承建工程的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