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设备验收管理规定
1、目 的
为使腾龙芳烃工程项目现场的工程材料设备的供应和使用正确,确保进场工程材料设
备符合项目所执行的标准规范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范 围
2.1 本规定适用于 DAC新扩建工程项目及 DAC工程主管部门认定的适用于本规定的检维修
等建设项目。
2.2 本规定适用于由业主直接采购或通过厂家,制造商或分包商间接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
验收。
2.3 进场工程设备材料包括:土建、钢结构、静设备、动设备、电气设备、仪表设备及管
道材料等。
2.4 本规定的执行仅代表建设单位进行的质量监督检验,不能免除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单
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对工程材料设备质量管控的责任;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及材
料设备供应商对工程料材设备的质量管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
定。
3.0 职 责
3.1 DAC工程主管部门
3.1.1 负责本《工程材料设备验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