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1. 合同管理
1.1主合同
1.1.1 主合同由业务人员与甲方签订后移交给行政部,行政部分发复印件移交一份给工程部,由工程部
ISO 专管员签收归档, 并由 ISO 专管员抄送复印件给对应项目的项目经理, 由项目经理签收文件,
整个过程严格形成签收记录。
1.1.2 主合同的文件归档管理须录入相关信息到《合同登记表》电子版,按照签订的日期进行排序,主
要登记记录合同的编号、签订日期、造价、存放的档案盒号,以便查阅。
1.1.3 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项目合同等相关文件应另行移至专用档案盒进行管理。
1.2分包合同
1.2.1 分包合同由项目经理与分包方通过公司审核后签订,后将合同原件移交给资料员,资料员统一将
原件移交给管理部,同时复印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给相关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形成签收记录。
1.2.2 分包合同的管理按照签订的日期进行排序,并用电子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