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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报验单
工程名称:汝州市东城二号大道市政工程 编号:
致: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我方已按合同要求完成了 汝州市东城二号大道道路、雨水、污水工程 ,经自检
合格,请予以检查和验收。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审查意见:
经初步验收,该工程
1、 符合 /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2、 符合 /不符合我国现行工程建设标准;
3、 符合 /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4、 符合 /不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综上所述,该工程初步验收合格 /不合格,可以 /不可以组织正式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