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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定
1.目的
竣工资料是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竣工资料的管理是否规范从一
定方面上反映了施工单位的综合技术水平;为进一步加强对竣工资料的规范化
管理,特制定此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 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所属的各项目经理部。
3.资料员设定及要求
每一个项目经理部必须设定专职资料员,资料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熟悉燃气工程施工程序;
3.2 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2 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
3.3 会判读工程图;
3.4 能绘制简单的工程图;
3.5 书写工整;
3.6 责任心强。
4.程序
4.1 各项目经理部到工程管理部一次性领取竣工资料空白样表,施工过程中
根据需要由项目经理部自行复印,按规定填写;
4.2 工程完工,自检合格后,把完整的竣工资料报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
部审核、交接及上报;
4.3 工程验收评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