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明确结算工作程序,提高结算工作质
量,规范结算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结算管理办法包括项目经理部与业主的结算、项目经理部
与各工区或班组的结算、项目经理部与上级监管单位的结算、集团公司
与分(子)公司或合作项目的结算以及项目经理部与各材料供应商、机
械租赁商等的结算。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工程项目结算工作。
第二章 项目经理部与业主工程结算
第四条 中标通知书下发后,经营开发部负责召集承包合同交底会,
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就投标过程的标书所包含施工内容、施工界限、施
工方案、质量、安全目标、定额套用、费用计取、付款、结算条款、投
标承诺、优惠让利等内容进行全面交底,交底内容要有书面记录。
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合同交底及设计图纸,
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清单量与设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