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 2004-09-18 浏览次数: 272 字体:大 中 小
法规名称 :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法规类别 : 航运、港监
发布部门 : 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 : 1984-4-1
法规内容 :
总 说 明
一、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是设计单位与委托任务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收取设计费的依据。
二、本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编制,经国家计委统一批准颁发。设计单位按承担任务的工程性
质,分别执行有关行业的收费标准。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设计审查部门以及建设银行等单位应据此掌
握并监督实施。
三、本收费标准共分两册:第一册包括:煤碳、电力、石油、钢铁、有色金属、建材、机械、化工、
炼油、医药、纺织、轻工、铁道、交通、邮电、广播电视、商业、粮食、林业、民用建筑、市政工程等二
十一个行业;第二册包括:核工业、航空、电子、兵器、船舶、航天等六个行业。
四、本收费标准体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