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的行为, 提高公司工程造
价咨询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有效实施工程造价咨询质量全面管理,严格落实质
量控制责任制, 充分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 完整性、有效性、科学性,
真正贯彻竞争机制,打破平均主义思想,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工程造价咨询过程和成果文件的质量,实施专业造价人员自
行校对、项目负责人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审定的三级质量控制程序。
第三条、公司认可盖有公司造价执业印章和审核负责人执业印章的造价咨询
成果文件。
第四条、凡无公司造价执业印章和审核负责人执业印章的的造价咨询成果文
件,一律视为私揽业务。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五条、公司出具造价咨询成果,实行逐级审核制,由专业造价人员自校、
项目负责人校核、公司造价技术负责人审定,必要时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