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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
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管理, 提高工程造价咨询
成果文件质量和服务水平, 规范造价咨询行业的市场行为, 维护国家
和社会公众利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 “中价协”)
根据建设部令第 149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和第 150号《注
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及造价行业自律管理等相关文件规定, 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
法》(以下简称《检查办法》 ),系指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执业过程
中所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检查办法。
第三条 中价协负责指导、协调全国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
的检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造价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工
作)委员会负责实施本地区、 本部门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检
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中价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