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申报标准: (建设部 149号令)
等级
内容
甲级 乙级 暂定级
通用条件
(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 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 60%;
(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 10平方米;
(三)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
(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六)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资格条件
(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 3年;
(二)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100万元;
(三)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 3 年内无本办法
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一)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50 万
元;
(二)申请核定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