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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2011〕4号
工程部 2011 年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 2011 年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细
化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增强工作执行力,合理控制员工工资收
入水平,制定工程部 2011年经济责任考核办法。
一、劳动纪律考核
1、严格执行公司下发的永锋管字〔 2010〕6号《关于加强
机关劳动纪律管理》相关内容,部门自查,每迟到、早退一次
处罚 50 元。
2、工作时间内脱岗、串岗和未经领导批准从事与工作无
关的事项,每发现一次,罚款 50元。
3、上班时间不得睡岗,部门自查,一经发现罚款 100 元;
年度内再次睡岗者,罚款 200元,待岗一个月;年度内三次睡
岗者,交公司处理。旷工 1 天,每人次罚款 100 元, 2 天 200
元,同时执行公司 3 天以内(含 3 天),部门给予留用查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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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3 天以上,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对非本单位内部检查发现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