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填报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工程量计算规则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 2008
年 7 月 9日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以下
简称《计价规范》,并按照京建施【 2005】802号文件及京建施【 2008】651号文件、
京建市【 2009】24 号文件、京造定【 2009】4 号文件、京造定【 2009】6 号文件、
京造定【 2009】7号文件及国家和北京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2、以上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样适用于合同价款支付、调整时的工程量计算。
3、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
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二、投标价格
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
A.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