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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说明
1.根据黔西南州安龙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预算审
核报告书》(阳光安预审【 2018】02号)及前期相关资料进行编制。
2.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
来查阅与理解。
3.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
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现场代表共同认可的
尺寸、实际数量进行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计算支付金额;招标工程量清单
中未统计的从而中标人未填报单价,但实际施工中须发生的工程细目或设计变更
等新增加的工程细目,投标单位必须无条件完成。
(1)参照《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 GB50500-2013-贵州》、《贵州省建筑与装饰
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2